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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2018-09-02 15:51 | 编稿:谭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主题,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守纪律讲规矩,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及市委组织部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 五化”建设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工作,现就加强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

高校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高校党建工作,是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办人民满意大学的迫切需要;是大力促进校风教风学风和党的作风建设、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举措;是维护高校稳定、构建和谐校园的根本保障;是加强高校党的先进性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现实需要。

二、加强基层党组织设置规范化

1.完善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根据党章、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等有关规定,学校结合各二级单位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党的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人数较多或者分布较分散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设立若干党小组。

2.严格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各基层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宣传委员、青年委员、纪检委员;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3.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教师党支部书记原则上要由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教师党员担任。培育党建和学术“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一般应兼任本单位行政职务。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各二级学院学生科科长担任。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

三、加强组织生活的规范化

1.“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每3个月至少召开1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支部委员参加;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在规定动作外,可视实际情况开展相关活动。党课每学期举行1次,由支部委员会负责,全体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要制订党课教育计划,安排党课时间、内容等,并将党课内容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党员领导干部、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党员讲一次党课。“三会一课”必须单独召开,不能与业务会议合并召开,更不能用其他会议代替。积极推行“三会一课”全程纪实、痕迹化管理。

2.民主评议党员。结合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作为进行党内表彰、评奖评优等的重要依据。对受到改正处置的党员,党支部要通过谈心谈话、教育培训、结对帮扶等措施促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3.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要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每年召开1-2次党组织生活会,党委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要及时通报。

4.党员集中学习制度。为确保“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结合学校双周二政治学习制度,每月第二周周二为党员集中政治学习活动日。

5.主题党日活动。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确定每月第四周周二为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民主议事、服务群众、党性分析、交纳党费等活动。每次主题党日突出一个主题,活动记录规范。不便于集中开展主题党日的党支部,可以按照小型、分散、灵活原则开展。

6.定期汇报和谈心谈话。党员通过集中汇报、个别汇报、书面汇报等方式,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书记每半年至少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每年至少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党员谈心谈话1次。

四、加强管理服务的规范化

1.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程序,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肃有关纪律,有计划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各环节都要坚持纪实管理。

2.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按《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年初由校党委组织部审定党费标准,党员每月按标准缴纳党费,同时支部要按规定填写《党费证》相关内容。对于连续3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所在党支部要对其进行谈话,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规定给予组织处理。党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要求规范使用。

3.规范对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落实分层培训要求,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党员的教育培训。学生参加校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比例不低于40%,使党校成为党建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阵地。学校各级党校坚持做好“五统一”(教材统一、培训内容统一、教师要求统一、结业考试统一、结业证书统一)工作,保证培训效果。

4.抓好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专兼搭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基层骨干队伍,保持党务工作者队伍相对稳定,加大党建业务培训力度,全年累计培训不少于24学时,全覆盖轮训基层党务工作者,不断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专业化能力。

5.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加强对教师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引导教师党员追求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促进形成党员教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践行学术道德的良好风尚。

6.加强实习生党员日常管理。严格按照学校实习生党员管理规定,加强对外出实习生党员的日常管理,形成与实习单位党组织联动动态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7.加大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结合庆祝“七一”、民主评议党员等开展党内表彰工作,采取适当方式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广泛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大病大灾救助等活动。建立健全党员平时有人访、惑时有人解、难时有人帮的常态化帮扶机制。

五、加强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规范化

1.抓好基本活动场所建设。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誓词、有书报、有制度的“七有”标准,加强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每个党总支要设置一间固定的党员活动室,室外悬挂“党员活动室”等统一标识,室内悬挂党旗,党组织基本职责、入党誓词、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必须上墙,配备必要的电教设备和书报等资料。

2. 规范各项台账资料。年初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印制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记录本、党总支会议本、党员学习记录本、党费收缴登记本等纪实管理资料的发放,基层党组织及党员要按照规定认真做好党内活动记录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党内组织生活记录要清晰完整、整洁规范,各项会议内容都要准确记载。

3.加强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配备专人负责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及时高效完成,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作用;建设“湘潭医卫党建”微信公众号平台、党建微信群,以新媒体、新形式开拓党建工作新渠道,搭建“互联网+”时代党务工作“新阵地”。

六、规范工作制度体系

1.健全自身建设形成体系。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集体学习、谈心谈话、公开承诺、激励关怀帮扶、党风廉政责任、党务公开、联系服务群众、请示报告等制度。

2.全面实行“双述双评”工作。年底,各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要分别对上一级党组织和所在总支、支部全体党员进行党建工作专职述职;学校党委对各党总支、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建立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运用的良性机制。

3.加强人员经费保障。严格按上级党组织要求,将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党员人头经费纳入年初行政经费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七、加强党内监督的规范化建设

1.严格规范党员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要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用党纪党规规范全校党员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以廉政准则、教育部师德建设“六禁令”、“红七条”和省市委有关规定为重点内容,定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2.严格纪律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不得借机搞吃请、外出旅游,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误工补贴和其他钱物。各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不力的、党内组织生活不正常的,党员无故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不得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3.严格督促检查。校党委将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相关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