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支部:
为加强党支部“五化”建设,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依据学校领导的要求,质管办会同组织部将在下周对各党支部“五化”建设自查自评进行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7月4日
二、督查内容
1、自评表;
2、依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高校教职工、高校学生、中小学校(幼儿园)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标准(修订版)的通知》(湘教工委发〔2018〕8号)中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标准准备的相关材料。
三、督查方式
1、查看记录、文件等有关资料,对评估指标逐项进行核实;
2、对初评合格的党支部,按“样板”、“优秀”或“合格”评出等次;
3、召开意见反馈会;
4、对检查结果在OA系统进行通报。
质管办 组织部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