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5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的通知》(湘高心研会[2015]9号)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安排,为全面掌握我校2015级新生心理健康状态,现就组织新生心理普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左泽文
副组长:汪石果
成 员:张扬传 王金桃 李雨露 李四军 齐 宇
敖彩民 朱松林 尹志军 刘 佳 朱永泰
张芳世
二、普查时间
11月10-30日
三、普查对象
2015级新生3200余人。(含三年制、五年制、农医班)
四、普查方式
普查对象通过计算机采用症状自评量表(SCL-90)、卡特尔16种个性因素(16PF)进行测试并进行后续数据处理。
五、日程安排
11月6日前:召开2015级新生心理普查相关工作会议。
11月9日前:电脑网络软件等调试到位,并试运行。
11月10日下午:组织河西校区2015级新生心理普查。
11月10-12日晚:组织校本部2015级新生心理普查。
11月17日下午:组织2015级新生心理普查的补测。
11月19-27日:普查数据的汇总分析,提交普查报告。
11月30日:向二级学院反馈重点对象数据并跟踪处理。
六、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有序地组织学生参加普查。
2、技术保障工作人员要确保普查系统运行的稳定顺畅。
3、普查结果反馈后,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对重点对象进行初步的访谈;发现心理危机的,报学校心理中心协调处置。
附 件:2015级新生心理普查批次安排表
潭医职院学工[2015]24号:2015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方案.doc
学生工作处(部)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