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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医职院学工[2015]24号:2015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5-11-05 | 编稿:学生工作处

根据《关于开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5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的通知》(湘高心研会[2015]9号)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安排,为全面掌握我校2015级新生心理健康状态,现就组织新生心理普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左泽文

副组长:汪石果

成  员:张扬传  王金桃  李雨露  李四军  齐  宇

  敖彩民  朱松林  尹志军  刘  佳  朱永泰

  张芳世

二、普查时间

11月10-30日

三、普查对象

2015级新生3200余人。(含三年制、五年制、农医班)

四、普查方式

普查对象通过计算机采用症状自评量表(SCL-90)、卡特尔16种个性因素(16PF)进行测试并进行后续数据处理。

五、日程安排

11月6日前:召开2015级新生心理普查相关工作会议。

11月9日前:电脑网络软件等调试到位,并试运行。

11月10日下午:组织河西校区2015级新生心理普查。

11月10-12日晚组织校本部2015级新生心理普查。

11月17日下午:组织2015级新生心理普查的补测。

11月19-27日:普查数据的汇总分析,提交普查报告。

11月30日:向二级学院反馈重点对象数据并跟踪处理。

六、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有序地组织学生参加普查。

2、技术保障工作人员要确保普查系统运行的稳定顺畅。

3、普查结果反馈后,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对重点对象进行初步的访谈;发现心理危机的,报学校心理中心协调处置。

 

附  件:2015级新生心理普查批次安排表


潭医职院学工[2015]24号:2015级新生心理普查工作方案.doc

学生工作处(部)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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