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我校优良校风学风建设,科学激励和有效评价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为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审工作提供依据,现就做好2014-201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左泽文
组 长:汪石果
成 员:张扬传 王金桃 李雨露 李四军 齐 宇
敖彩民 朱松林 陈礼仁
2、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学生工作负责人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团学干部代表等8-10人组成的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组。各班成立由班主任任组长,班委会团支部委员4人、普通同学3人组成的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议组。
二、测评时间
10月10-18日
三、测评内容
1、测评指标
总 分
10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测评要求 |
德育(40%) |
政治表现 |
有关要求见学生手册《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 |
品德修养 |
治学态度 |
集体观念 |
组织纪律 |
劳动卫生 |
智育(50%) |
体育(10%) |
加 分 项 目 |
减 分 项 目 |
2、等级比例
优秀等级:得分90分以上,或得分在本班排名前20%;
优秀等级:得分75-89分,或得分在本班排名21-60%;
合格等级:得分60-74分,或得分在本班排名61-90%;
不 合 格:得分60分以下,或得分在本班排名最后10%。
四、测评要求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事关对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的科学评价,事关国家学校奖助学金、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审。各二级学院、各班级一定要高度重视、把握要求、精心组织,确保测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五、相关表格请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服务页面下载,网址/xsc/list.jsp?kindid=71237。
潭医职院学工[2015]14号: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doc
学生工作处(部)
二○一五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