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举活动的通知》(湘教通[2014]534号),学生工作处(部)现就会同组织宣传部、人事处、团委和二级学院党总支等部门,做好人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顾 问:杨南南 刘小波
组 长:左泽文
成 员:汪石果 杨卫东 朱 冰 彭玉京 杨德良
李海军 肖理红 贺正和 张扬传 王金桃
李雨露 李四军 齐 宇 敖彩民 朱松林
二、推选范围
在各二级学院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学工负责人、政治辅导员。已获得往届全省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的辅导员不再参加此次推举活动。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和过硬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道德品质高尚,参加过省级以上专业培训,专业素养突出。
3、遵循学生思想教育规律和成长规律,自觉提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不低于三年,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校级相关的奖励。
三、日程安排
1、1月20日-27日:本人报名、系部推荐,指标分配:
单 位 |
推荐人数 |
|
单 位 |
推荐人数 |
工学院、商学院 |
1-2人 |
护理学院(本部) |
2人 |
医技学院 |
1-2人 |
护理学院(医学院) |
2人 |
被推选人于1月27日提交:1、2014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举报名表;2、个人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等三部分)。
2、1月28-30日:分管院领导召集学生工作处、组织宣传部、人事处、团委和二级学院负责人进行遴选,院内公示。
3、2月28日前:完善相关申报材料,进行答辩准备。
4、3月4日前:推荐人选材料申报,进行校内答辩演练。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组织推选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对被推举人选进行公示;要切实加强本单位拟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和现场答辩的指导。
附 件: 2014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举报名表
潭职院学工[2015]6号:关于做好“2014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工作的通知.doc
学生工作处(部)
二O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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