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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编辑:陈丹     发布时间:2021-03-17    浏览:2123

校属各单位: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推荐工作已于近期启动,现科研处将有关通知转发,请单位组织教职工认真阅读文件,领会文件精神,积极参与申报。就本次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推荐有关工作,科研处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的规定范围

成果除符合《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以下成果已获国家级成果奖则不能参评):

12016-2020年产生的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中已获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的优秀成果。

2.被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优秀成果。

3.其他有突出成就和重大影响力的教育科研成果。

二、申报要求

1.填写申报评审书(附件2

2.申报评审书一式6份,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参评成果原件1份。各栏目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

3.电子文档同步发送至邮箱87741971@qq.com, 邮件名称为“姓名+第六届申报成果”。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材料自即日起至429日止,报送至科研处(护理楼1005室)曾科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推荐评审方式

本次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为差额评审推荐,如申报数量超过推荐指标,科研处将组织评审择优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曾科

联系电话:18073216665

                                      科研处

2021316

 

附件1: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附件3: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

 

附件1-3.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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