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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编辑:陈丹     发布时间:2018-10-10    浏览:1978

关于开展第四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第四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已于近期展开,现将有关通知转发,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参与申报。校科研处就本次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评奖范围

1.凡列入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级各类课题成果均可参评。在湘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成果,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2.其他未列入全国和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但在促进教育理论发展、推动教育改革实践方面成绩显著且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并产生良好区域影响的教育科研成果,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3.凡已在往届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教育科研成果奖、优秀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科技进步成果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得参加本次评奖。

4.参评成果限定在201411日至20171231日期间。

1)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成果,以版权页第一版日期为准;

2)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成果,以该刊物出版日期为准;

3)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为行政决策)的成果,以行政部门采纳时间为准。

 

二、参评成果类别

1.专著(论文)类

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的学术专著(包括理论普及读物,但不含论文集)、学术论文(系列论文或单篇论文均可)、研究报告。

2.编著类

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的具有系统性、资料性、工具性等特点的工具书。

3.调研类

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或者虽未公开出版(发表),但有证据证明所提观点和建议已被行政部门采纳,或者已被转化为行政决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或经济价值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

翻译、编译作品暂不列入本次评奖。课题结题报告、教材、教参、教辅、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可作为成果辅件,附在上述三类成果之后。

三、参评成果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申报者填写《湖南省第四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一式五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参评成果原件一份。

3.参评成果相关重要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成果推荐材料要完整、真实、规范。所有相关材料请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封面复印后贴在纸袋外。

5.全套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87741971@qq.com;

6.申报人20181110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按上述要求报送至科研处曾科老师(护理楼1007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校内遴选评审

本次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为差额申报,如申报人超过我校申报指标,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遴选评审,择优推荐。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联系人:曾科、罗仁芝

联系电话:58519890

 

                                                    校科研处

                                                2018109

 

 

附件1:第四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决策咨询奖)

附件2:第四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理论创新奖)

附件3:第四届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实践探索奖)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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