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务处:
为了促进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制定工作按计划安排落实,经报学校领导同意,决定开展全校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制定工作的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9月28--29日(时间点另行通知)
二、督查内容:
1. 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制定工作推进情况;
2. 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统计情况;
3. 在开展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制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拟解决的措施、办法。
三、督查方式:
1.听取教务处关于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制定工作情况汇报并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2.现场查看教学院(部)上交的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电子档、统计表。
3.对督查结果进行全面通报。
四、地点:教务处处长办公室
请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质管办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