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按照《学校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方案》进程安排,各部门必须于5月15日前完成规章制度梳理统计和学校审查备案两个阶段的工作。为促进此项工作做好做实,根据学校安排,质管办于5月22日至25日通过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和现场查看资料的方式,对全校规章制度“立改废”前两个阶段的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开展情况
(一)2017年4月10日至30日,由党政办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对全校2010年以后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统计,汇总形成了学校《现有规章制度目录》,按时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工作。
(二)4月10日开始,由党政办牵头,分三个大类编制了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指导目录》,作为开展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的框架。三个大类具体为:第一大类,学校根本制度。包括学校《章程》、学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2项。第二大类,学校基本制度。包括:党委领导、行政管理、学术管理以及民主管理等基本制度。第三大类,学校具体制度。包括:1、党建、群团、安全;2、监察、审计、考核;3、组织、人事、劳资;4、教学、科研、社会服务;5、学生、招生、就业;6、资产、财务、基建、信息化;7、办公、档案、印鉴等7个小类共20项。
(三)各职能部门根据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指导目录》,于5月15日前提交了本部门的《规章制度梳理统计目录》。党政办汇总后形成了学校《规章制度“立改废”梳理统计目录》。根据最后的汇总情况,学校现有规章制度共计251项。其中,需保留的61项,需合并的46项,需修改的112项,需废止的32项。同时,各职能部门拟新增的规章制度46项。各职能部门均已按时按质完成了第二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多个职能部门在拟新增的规章制度中,未将与“诊改”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列入编制规划。在下阶段具体编制学校规章制度的过程中,要树立质量意识,提高对学校内部质量“诊改”工作的认识,继续调整和完善《规章制度“立改废”梳理统计目录》,考虑“诊改”工作要求,将与“诊改”工作相关的系列规章制度纳入编制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