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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2018年度“十佳优秀教师”“十佳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十佳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2018-12-05 15:58 | 编稿:刘佳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教育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2017--2018年度“十佳优秀教师”、“十佳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十佳优秀班主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项目

(一)评选对象:学校在岗教职员工(含直聘人员)

(二)评选项目及参评对象:

1.十佳优秀教师:各教学院(部)一线专任教师

2.十佳优秀教育工作者:在“十大”育人体系(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各育人项目中具体明确

3.十佳优秀班主任:20172018年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师德师风: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职业教育事业,积极推进学校的教学改革与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教育教学效果良好;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师德高尚,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团结同志,关爱学生,诚信育人,无私奉献,能够充分展现新时代高校教师的为人师表、率先垂范的良好形象。

2.年度考核: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含)以上等次。

(二)具体条件

1.十佳优秀教师

评选“十佳优秀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教龄3年以上,始终坚守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2)近3年在本专业内系统地讲授过1门课程,课堂教学时量超过所在教学院部教师的年平均课时量。

3具备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实绩突出,近2年内获得过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或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成效显著,指导或参与各类教研教改活动中取得较好的成绩,获得过校级说课、微课、教育教学信息化能力大赛等教学比赛中“二等奖”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大赛获得市级“三等奖”以上。

4)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近3年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教研教改论文1篇,或主持并完成校级课题1项,或主编、参编教材1部。

2.十佳优秀教育工作者

“十佳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由学校“十大”育人体系中承担各育人项目的牵头部门分别制定。

3.十佳优秀班主任

评选“十佳优秀班主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班主任近2年获得过校级“优秀班主任”称号。

2)在班集体建设及学校各项活动中均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所带班级的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行为习惯,遵章守纪,积极参加校内的各项活动,班级形成优良的班风和学风。

3)认真学习钻研有关班主任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积极探索,认真实践,勤于思考,善于总结。

4)讲究班主任工作的艺术,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服务。任班主任期间,所带班级无学生违法乱纪等现象;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推荐比例及方式

(一)推荐方式

1.“十佳优秀教师”和“十佳优秀班主任”采取正选和备选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教学院(部)按照正选指标推荐的同时,再按备选指标推荐人选参与备选环节。

2.“十佳优秀教育工作者”由承担各育人项目的牵头部门组织推荐。

3.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项目名额进行推荐,超计划推荐不予受理。

(二)推荐比例(比例核算指标时均采用四舍五入制)

1.“十佳优秀教师”:按教学院部一线专任教师人数4%的比率推荐正选指标,每个教学院部均有1个备选推荐指标。

2.“十佳优秀教育工作者”:每个育人项目推荐1人,共计10人。

3.“十佳优秀班主任”:按照各教学院部在校班级数3%的比率推荐正选指标,每个教学院部均有1个备选推荐指标。

(三)推荐指标

单 位

一线

教师

人数

“十佳优秀教师”

推荐指标分配数(个)

2017-2018平均在校

班级数

(个)

“十佳优秀班主任”

推荐指标分配(个)

护理学院

59

2(正选)+1(备选)

125

4(正选)+1(备选)

医技学院

29

1(正选)+1(备选)

65

2(正选)+1(备选)

医管学院

22

1(正选)+1(备选)

20

1(正选)+1(备选)

临床学院

19

1(正选)+1(备选)

23

1(正选)+1(备选)

公共课部

43

2(正选)+1(备选)

/

/

医学基础课部

25

1(正选)+1(备选)

/

/

合计

/

8(正选)+6(备选)

/

8(正选)+4(备选)

四、评选方式及指标

(一)评选方式:

1.“十佳优秀教师”和“十佳优秀班主任”学校按照评选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正选环节,候选人须获得专家评审组2/3以上赞成票方可通过,如赞成票低于既定比例,该候选人直接参与备选环节,同时该正选指标直接纳入备选指标。备选环节中,按备选人员得票数从高到低的原则,按实际备选名额等额评选。

2. “十佳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由各育人项目的牵头部门组织评选。(各育人项目评选结果由学工处汇总后交人事处)

3.人事处汇总三个评选项目的结果报校党委会审定。

(二)评选指标

单 位

评选指标(个)

组织评选牵头单位

十佳优秀教师

10

人事处

十佳优秀班主任

10

学工处

十佳优秀教育工作者

10

学工处

五、程序及时间安排

1.推荐阶段:部门宣传及个人申报。

2018911日—20181025

2.评审阶段:组织评选牵头单位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并将结果交人事处汇总。

20181026日—20181110

3.审定阶段:校党委会审定汇总结果(时间待定)。

4.公示阶段:在校园网进行个人基本情况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时间待定)。

5.表彰阶段:将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学校发文确认并进行表彰。(时间待定)

六、工作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充分发挥民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向广大教师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处。

2.坚持择优选拔,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择优进行选拔。推荐、评选人选事迹要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坚持公平公正,杜绝违纪行为。严肃推荐纪律,严格履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的违纪行为,经查实后撤销评选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推荐人选填写评优推荐表(附件123)一式两份,各单位填写《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2017-2018年“十佳优秀教师”、“十佳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十佳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以上纸质材料1025日前上报人事处师资科(1015室),电子档发至邮箱1363696454@qq.com

 

附件:

附件1: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十佳优秀教师”推荐评选表

附件2: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十佳优秀班主任”推荐评选表

附件3: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十佳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表

附件4:《leyu·乐鱼(中国)体育官方网站2017-2018年“十佳优秀教师”、“十佳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十佳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汇总表》

(表样在OA系统或校园网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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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911